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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大气网讯: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十四五”期间,全省钢铁80%以上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5%以上。详情如下:
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结合辽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3%,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8.7%,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92%,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等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绿色成为辽宁高质量发展鲜明底色。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辽宁。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3.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2.着力打好臭氧污染治理攻坚战
3.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4.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持续打好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2.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3.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4.持续打好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攻坚战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2.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3.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4.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5.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
6.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五)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创建辽河国家公园
2.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4.强化生态保护监督管理
5.有效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6.严密防控环境安全风险
(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体系
2.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
3.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
4.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5.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6.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攻坚机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省市及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增强污染防治攻坚合力。把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争做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重要内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长期坚持、确保实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执法检查监督。各级政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加强环境司法。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省(中)直部门加强污染防治攻坚统筹协调,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二)强化项目支撑
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利用辽宁省重大项目管理平台、辽宁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谋划一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环保产业发展等项目,结合项目用地、审批、协调推进等要素政策需求,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化清单化推进机制,构建‘责任制+清单制+项目制’管理体系”,抓紧启动一批重大治污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强劲推进态势。
(三)强化调度监督考核
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加强调度。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帮扶。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加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运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污染防治攻坚成效、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言人制度,推动设立地市级新闻发言人。运用公众喜闻乐见方式,解读重大生态环境政策。加大环保设施开放力度,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有奖举报机制。办好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
(五)强化队伍建设
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对监督者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着力提升偏远地区和县区、乡镇等基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能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注重选拔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提拔使用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基层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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