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水泥、焦化企业未按照《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其全部网购电量实行用电加价政策。
具体政策详情如下:
2024-10-21
按照“源头管控、全过程控制、分步实施”的原则,对本市焦化行业所有生产环节实施升级改造,对有组织排放、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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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以及焦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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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根据《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推动落实《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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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在“双碳”目标和钢铁市场形势严峻的背景下,我国钢铁行业高载能、高能耗、高排放,未来发展要走绿色低碳化、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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