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焦化行业全流程、系统化环境治理,提升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坚持源头防控、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全面发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新建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列入淘汰计划的焦炉可不再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随产业升级有序退出。到2023年10月底前,全省焦化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具体详情如下:
2024-10-21
按照“源头管控、全过程控制、分步实施”的原则,对本市焦化行业所有生产环节实施升级改造,对有组织排放、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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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以及焦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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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根据《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推动落实《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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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在“双碳”目标和钢铁市场形势严峻的背景下,我国钢铁行业高载能、高能耗、高排放,未来发展要走绿色低碳化、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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