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管控和工作要求,加强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管控,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江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024-10-21
按照“源头管控、全过程控制、分步实施”的原则,对本市焦化行业所有生产环节实施升级改造,对有组织排放、无组..
详情
2024-10-21
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以及焦化企..
详情
2024-10-21
根据《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推动落实《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详情
2024-07-31
在“双碳”目标和钢铁市场形势严峻的背景下,我国钢铁行业高载能、高能耗、高排放,未来发展要走绿色低碳化、智..
详情